這個人真的有意思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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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別人看來,我的叔叔是個書呆子,傻傻的,每天只會看書寫文章又不怎麼愛說話,與周圍的人格格不入。
爲什麼別人會覺得他傻傻的呢?原來啊,我的這個叔叔做個好多“傻事”呢。記得有一次他就是在家人面前做過一件“傻事”。那是全家人在一起吃飯的時候,大家一起說說笑笑的吃着,叔叔像平常一樣,聽着大家的歡聲笑語,沉默的吃着飯。突然,他夾菜的手停住了,懸在半空了,連菜掉了也沒有任何反應,和電視劇裏被點了穴的人一樣。他面部表情嚴肅,眉頭緊皺着,似乎在思考人生大事,又似乎在做個艱難的決定。全家人被嚇傻了,都問他怎麼了,只見他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卻是哈哈大笑着:“我知道了,應該這樣纔對!“然後一跑進書房,留下我們在桌子上大眼瞪小眼。
我知道,叔叔一點也不傻,我看過叔叔發表的文章,寫得特別精彩。人家都說小孩子的想象力豐富,但比起叔叔,我真是太沒有想象了。
後來,叔叔的小說得了大獎,我的同學都羨慕我有一個這麼歷害的叔叔,我也很爲他驕傲。有一次在出交車上,我聽見有人在討論叔叔,有個人說:“這個作者真有意思,這麼奇特有趣的故事都能寫得出來。”我聽了真高興,是的,我的叔叔就是這麼一個有意思的人。
你看,我的叔叔並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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