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程學生社會實踐工作安全預案作文
爲確保所有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學生身體健康及安全,順利實現工作目標,本着“預防爲主”、“思想重視、處置快速得當”的原則,爲更好防止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及傷害程度降到最低點,使事故的處理合情、合理、合法,保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預案。
1、及時報告原則
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期間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相關人員應遵循及時報告原則按預定程序予以報告(緊急情況除外)。
2、優先處理原則
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期間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相關人員應遵循優先處理原則按預定方案予以處理。
(1)安全事故發生後,當事學生班主任、承辦單位工作人員應立即通知帶隊領導或承辦單位負責人。
(2)帶隊領導或承辦單位負責人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停止其他工作趕往事故發生地實施緊急救護,向有關人員報告,傷情或病情嚴重或不明應立即送往醫院。
(3)校長接到報告後,除對相關事情處理做出決策外,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解決是否向區安全辦予以報告。
3、預防措施:
1)組織活動前學校必須爲每位學生買一份保險;
2)政務處必須事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對班主任進行安全防範培訓;
3)政務處必須事先做好安全防範的安全網絡。
4、依法處理原則
傷害事故發生後,相關人員應依照《XX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等相關法規依法做好善後工作。
1)安全事故發生後,當事學生班主任應及時做好事故的調查、記錄工作,爲事故的依法處理提供依據。
2)班主任應積極做好當事學生家長的安撫工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3)承辦單位工作人員應在安全事故發生後當天寫出書面事故經過報告報帶隊領導。
帶隊領導瞭解情況後,應會同有關人員依照《XX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合情、合理、合法地及時作好事故的處理和善後工作,並及時將處理情況報校長,由校長做出最終處理決定。
本預案適用於學生在社會實踐活動期間學生安全事故的一般情況,若遇緊急情況可根據實際靈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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