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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推薦20篇)

 作者: | 閱讀: 7.22W 次

篇一: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推薦20篇)

《簡·愛》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我對它愛不釋手。

《簡·愛》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名爲簡。愛的女孩在舅媽家中飽受虐待,去學校後的她,被大家認爲是騙子,在自己唯一的好友死去後,她離開了學校,並且來到了羅切斯特先生的大宅中做家庭教師。在屢次與羅切斯特先生的交談、接觸中,簡。愛與羅切斯特先生產生了微妙的感情。然而在他們的婚禮上,一人站了出來並稱閣樓上關着的瘋女人正是羅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簡。愛不願作情婦,離開了大宅,但在大宅燒燬後,她又回到了雙目失明的羅切斯特先生身邊,並和他平等地相愛了。

讀了這本書,我不由得爲簡·愛的勇氣與高貴的自尊所折服,更對它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十分敬佩。在那樣一個黑暗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不畏生活的艱苦與苦難,向全世界傳遞了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堅定信念。她在逆境之中成材,像一朵傲放於風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們是平等的……至少我們通過墳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簡。愛不被世俗所束縛,也不爲愛情所衝昏頭腦,她無時無刻,都在保護着她那高貴的自尊和人人平等的信念。她不向惡勢力屈服,她固執、倔強,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她並不出彩,相貌平平,沒有顯赫的家室。但是,她不卑不亢,在這個權力如冷血著稱的社會中,堅持自我,並且最終敬發出了最奪目的光芒,引人注目萬分。

簡·愛是一個平凡而又特別的女子。《簡·愛》,是一本展現了種種不平的佳作。他們令我受益一生:人與人是平等的;在任何情況下保持本色;永遠不要放下你傲人的自尊……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簡·愛》。

篇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每個人都有自己比較喜歡的一本書,我最喜歡的一本書要數《少年讀史記》了。光名字都能知道,非常適合我們這種青少年讀。然而有的家長不喜歡我們看其他的書,因爲他們覺得看雜書耽誤學習,但是家長對於這種學習用的課外書。還是比較歡迎的,所以我就獲得了比較多的觀看時間。看的自然比其他書多一點。

所以我在看這本書的時間,有時候要比其他書的時間長。裏面的知識不但非常有趣,合情合理,也是非常值得人喜歡的。我剛拿剛剛拿到他的時候也是驚喜非常。因爲我一般看書效率比較快。一般的小薄書,半個小時就看完了。而這次令我喜悅的是這《少年讀史記》不但比較厚,並且是一套書,令我歡喜了好一陣子。

裏面的內容更是讓人愛不釋手,一個一個歷史故事,一套一套的故事格式。令我們這些小戰爭迷看到古代的戰爭,古代的謀略,古代的形式,讓我心潮澎湃,一旦拿起來就不想得放下。他這本書形式也很好,不但有精美的插圖,並且在你閱讀完之後還會有一個三分鐘歷史閱讀總結關鍵。他能告訴你這篇文章你應該學到什麼,你以後應該怎麼做,令人懂得道理更加的容易。後面的古文還可以,不但有翻譯,還可以讓你學習古人的文字藝術是多麼值得高興的一件事。

這就是我喜歡的這套少年讀史記,你呢?我們在這種生活中書香生活是必不可少的。他不但能讓我們學到知識,還能讓我們感受文化,並且他還是我們額外學習的力氣,我們應該愛書會書才能真正的渠道知識,你讓這份知識永久保留作爲永久的紀念和用途。

篇三: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你一生的摯友。書,更是人生的導航。它能給人們帶來歡樂,帶來悲傷。古時候那麼多的名人,正因爲他們多讀書,所以,書中的智慧讓他們更有學問。在羣書之中,我最喜歡的還是那本《魯濱孫漂流記》。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過,裏面的故事情節震撼人心。下面我就來爲大家再來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魯濱孫所乘的船觸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魯濱孫一個人幸運的活了下來。在一個荒島上,他憑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開了鬥爭。沒有房子自己搭,沒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荒島上過起了艱苦的荒島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許多讓人無法想象的困難。想想看,如果我們去荒島上生活,能有幾個人堅持下來呢?我想應該是沒有的吧,因爲我們從小依賴父母,面對各種挫折我們可能會手足無措。

這本書告訴我們要學會挑戰,挑戰自我,挑戰別人,去點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燈。魯濱孫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虜“星期五”,從此以後,“星期五”就成了魯濱孫最忠誠的夥伴和僕人。魯濱孫還教會了他很多外國語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勞動。終於有一天,一艘英國船來到了荒島,魯濱孫幫助船長一齊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長決定和魯濱孫一齊回國。啊!在這長達二十八年裏的日子裏,魯濱孫忍受了孤獨,終於有一天,他的夢想成真了!

這本書對我的啓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條啓示都對我有很大的幫助,所以,這也可能是我喜歡這樣一本書的原因吧!世界上的書很多很多,但是能讓你真正喜歡的,卻沒有幾本!

篇四: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在我思想裏,狼是極其兇猛殘暴的物種,讓我爲之改觀的,是我讀到過的一本書——《狼國女王》。

這是沈石溪寫的動物小說,充滿哲理內涵,風格獨特。沈石溪被譽爲“中國動物小說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祕有趣之處。

大多數時候,我們意識到狼捕殺弱小動物,場景驚心動魄。其實這只是它們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無奈之舉。只有不懼生死的挑戰和防衛,才能成爲生物界威嚴而可怕的存在。狼異常勇猛,對於任何物種而言,雖比不上人類的進化,卻有着獨特的思維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筆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羣唯一的女狼王。面對嚴酷的自然環境,狩獵的危險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責任感讓它奮力突破極限,一次次創造了奇蹟,樹立自己在狼羣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奪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難,母狼紫葡萄臨危受命,成爲了帕雅丁狼羣的首任女狼王,狼羣命運自此改寫。紫葡萄經歷無數災難和痛苦,危險和掙扎,無奈和坎坷,柔情和關愛,卻憑藉着自己出衆的膽識、魄力、仁慈與寬容,譜寫出一段蕩氣迴腸的狼國女王傳奇。

我不禁爲紫葡萄吶喊,我感受到它對待生命的態度是一種手段,也是一種智慧!爲狼羣而歡呼,也爲紫葡萄這位稱職的狼國女王而歡呼!這是一隻帶領狼羣歷經生死,不退縮,不逃避,直至打敗對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個傑出而偉大的領袖,它靠的不單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贏得團隊的跟隨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確的領導方向和可行性的決策方針,從而征服個人及羣體,展示對自己和對每一個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讓我不禁心生敬佩!

篇五: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廖佳威

每個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歡的書,我也有,比如《米小圈上學記》、《昆蟲記》、《愛的教育》……但是我最喜歡書的是《神龍守護者》這本書。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影兒有一顆爺爺給她的龍蛋,龍蛋孵化了,裏面冒出了一個小青龍,爸爸發現小青龍,他就告訴影兒她是神龍守護者的後代,也就是神龍守護者之一鳳凰武士,影兒去上學的時候又交了一個朋友,叫湯姆,然後影兒她們發現別人在欺負一個人,然後他們就了救那個人,那個人請影兒她們進他們去他家做客,然後到他家後,才知道他的名字原來叫邁克,他們去到一個地方,然後有三條狗來襲,影兒召喚小青龍把那三隻狗給吃掉了,小青龍看見邁克,就對邁克發起攻擊,幸好影兒及時阻止,影兒問小青龍這是怎麼回事?小青龍說他們是黑龍家族。最後她們發現湯姆是白虎武士,湯姆變成了白虎,邁克是黑蛇武士,邁克變成了黑蛇,最終黑龍復甦了,影兒她們的勇氣把金龍給召喚出來了,眼看金龍家族就要全軍覆沒了,最終影兒變成了神龍守護者之一的火鳳凰,然後他們齊心協力地打敗了黑龍家族,黑龍家族的領導邁克爸爸他們也撤退了,然後他爸爸再問一次邁克他去不去他黑龍家族,然後邁克說:“他不去黑暗,他要去光明。”

我喜歡這本書,因爲他們有着無私奉獻的精神。也告訴我們長大以後要爲祖國做一份貢獻。到現在我還有兩個問題,爲什麼黑龍家族中的邁克也可以變成武士呢?爲什麼普通人也可以變成武士?

我覺得這本書很好看,你們也可以看一看喲!我猜你們看完也會有很多疑問的。

篇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世界上的書無窮不盡,應有盡有,而要說我最喜歡的書,

那就是是楊鵬寫的《裝在口袋裏的爸爸》。如果你要問我爲什麼喜歡這本書,請繼續往下看。

《裝在口袋裏的爸爸》裏面的內容天馬行空,想象豐富,裏面的發明也非常吸引人,有時候內容還很感人。

我第一次看這本書,是因爲題目吸引了我,當我看這題目時,無數的問題就冒出來,爲何爸爸會裝在口袋裏?是爸爸很小還是口袋很大?他爸爸是怎麼變小的?變小的過程是什麼?我爲什麼變成了巨人?強烈的好奇心吸引着我,讓我不由自主地翻開簡介。我終於明白了。楊歌爸爸經常被他媽媽罵,罵一次就縮小一釐米,罵一次就縮小一釐米,被罵了N次以後,就變成了姆指小人,待在楊歌口袋裏,監視楊歌學習。

我讀得很快,圖圇吞棗,走馬觀花,也看得津津有味。

楊歌爸爸發明了一個變大藥丸,本來想自已吃,卻被楊歌誤食了,變成了巨人。他做了許多事,幫了許多忙,但大多是幫的倒忙。最後地球來了外星人。因爲地球的一隻巨無霸母雞吞了它們的星球,它們要來報復,要用核彈炸燬地球,必須將縮小丸交給它們。看到這,又讓我淚落如珠。楊歌爸爸夜以繼日的研究縮小丸……

我關上書,細細的品味剛纔的片段。我彷彿就是楊歌,看着爸爸在外星人的飛船裏研製縮小丸,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終於,楊歌爸爸將縮小丸交給了它們,外星人飛離了地球。

我看書太入迷了,等書店人都走光了,我才反應過來。我依依不捨地走出了書店。一步三回頭,還想着《裝在口袋裏的爸爸》這本書。你說我愛不愛它?

篇七: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書,在我小時候不經意間邁着輕盈的腳步款款而來,走進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讀書,讀到高興時,我會隨着它手舞足蹈;而讀到傷心處,我也會潸然淚下。這些瑰麗的藝術珍品——書,使我如醉如癡,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曹文軒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無邊的蘆葦叢……這便是曹文軒筆下的《草房子》,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頑皮又善良、堅強的桑桑,倔強而又有着自尊的陸鶴,文靜秀氣的紙月,自立頑強、不言放棄的杜小康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們。這是男孩桑桑刻骨銘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讓我刻骨銘心、不斷被感動的一本書。

文中讓我最爲難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個衣食無憂的孩子,可是卻經歷了重大的變故,家境一落千丈,還欠了許多債,他只能放下心愛的書本,擔起了家庭的重擔,年少的他承載了太多太多。這,便是生活中對他的一大考驗,正是因爲這考驗,他才學會了成長,纔有了桑喬校長的那一句“:日後,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許就是杜小康!”的確,大到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小到一個個人都要經歷大大小小的考驗,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學會堅強,因爲生活的考驗是殘酷的,是不能迴避的。只有堅強,去堅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巔峯!人只要戰勝了自己,即使乘風破浪之後也沒有成功,但是卻可以一心向着目標,那整個世界都會爲你讓路,你才能成爲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應試者”。

這便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草房子》,這本書讓我時時刻地問自己:“今天,你堅強了嗎?今天,你努力了嗎?今天,你戰勝昨日的你了嗎?”

篇八: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要說起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還要從謝謝老師開始。

因爲學校爲了讓我們學到更多的知識,開放了圖書館,讓我們可以借書讀。我讀了圖書館的書之後,就喜歡上了,就讓媽媽給我買書,說來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書,廠家就會再給你推薦一些,媽媽買完書,廠家就推薦了一本書,也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如果歷史是一羣喵》。

你們可能覺得這個名字非常好笑,歷史是喵?怎麼表達?但從我開啓書的那一刻開始,我就知道,並沒有那麼簡單。知道我翻開書我才知道,這本書是用了漫畫的形式來創作這本書的。以前什麼《三國演義》、《水滸傳》什麼的,裏面的人物長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卻是用了貓咪來當人物,亂指一個就知道叫什麼名字。貓咪讓死板無聊的歷史充滿了樂趣,主編用了可愛又流行的動作、表情、語言,讓我不得不對主編五體投地。

別以爲這點東西就沒有了,他還有一個別的書裏沒有的東西—魅力無限。像《狼王夢》、《混血豺王》等一些書看完就不想看了,因爲讀過一遍就知道在講什麼,沒有什麼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書不一樣,它講的歷史看一遍可能會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掃而過,但是看完之後還會在想看,難免就想多讀幾遍。

別以爲這本書就是幾句話,幾副圖片,就沒有了,NO,NO,NO,其實這還是從原古文那裏解釋出來的意思改編的,故事有趣、新穎,有的還把古文都給附在一邊了。

《如果歷史是一羣喵》的主編,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學多才、聰明伶俐的人,不然,怎麼可能把死板無聊的歷史編的這麼有趣、好玩兒呢!

篇九: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劉向曾經說過:“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今天我們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們都讀過許多書,有童話書,名人著作,包括一些名人名言而含有哲理的書。這些書我們都讀過,但我最喜歡著名作家楊紅櫻寫的一本書《男生日記》。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即將步入中學大門的吳緬以及他的三個好朋友——魯肥肥,古龍飛,精豆豆。這四個人在小學被稱爲:“四大金剛”。整天形影不離,他們樂於助人爲人仗義他們曾經幫助賣花的小女孩,爲了幫助一個班裏窮困的同學攢夠學費他們專門組織以一場義演……而這本書中令我印象最深刻就是《該出手時就出手》。這篇主要講的是一個富翁家的兒子即將要到加拿大去上學,在他去加拿大的前一個月裏,他請了許多人吃飯,說是要幫他餞行,其實他們都知道,他是捨不得這羣朋友們,在最後一次請客中,他們去遊戲廳裏玩,結果遇到了三個不三不四的人,發生了一些矛盾後。他們準備和那些小混混在一片空地中打架,在打架的過程中,那些女生去對面的藥房裏買了幾瓶清涼油,撒到那些小混混的眼睛裏,那些人便爬起來趕緊跑掉了。跑的時候還說:“咱們後會有期。”可是主人公卻沒有那麼喜悅,因爲他們打架確實被幾個女生把那些人打跑的,他們感覺自己特別無用。

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爲這本書的主人工的性格和我很像,他的作風,甚至思考問題的方式都和我很像。這本書讓我懂得了一些道理,幫助同學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遇到困難自己勇敢地去面對,不因爲一點小小的挫折而放棄。吳緬是我心中的英雄。這本書我認爲是每個男生成長過程中必讀的一本好書。

篇十: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書是指路的明燈,照亮我們前行的道路;書是一汪甘泉,滋潤乾枯的心田;書是一盞路燈,加快我們前進的腳步……

在我們的生活中,不能沒有書的陪伴,而我最喜愛的書是《魯賓遜漂流記》。

這本書講的是:出生在中產階級家庭的魯賓遜不甘過安逸的生活,不顧父母的阻攔出海尋求刺激。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險,飄落到一座無人荒島上,在荒島上生活了28年才得以返回故鄉。

在這期間,他曾經歷了痛苦、不幹、絕望等多重困難,可他都一一堅持了下來。我很敬佩魯賓遜那堅強,勇敢的品質。要知道,當一個人飄落到一座無人荒島上,沒有人說話,別說28年,就連一年也堅持不下去。而魯賓遜卻做到了,而且他不僅在島上生存了28年,還用自己強大的毅力和永不放棄的品格把小島建成了一座是適宜入住的人間仙境!

魯賓遜的精神深深打動了我,我不禁爲自己有些時候而羞愧,每當我遇到困難時,我會退縮,沒有勇往直前解決問題。但當我看了《魯濱遜漂流記》後,我感到這些困難,其實根本算不了什麼。每當我遇到困難或學習上的困難想退縮時,我的腦海裏就會出現魯賓遜的面容和他遇到困難時勇往直前的身影。每到這時,我就會有一種無窮的力量和擊倒困難的決心,讓我向成功彼岸的路上更進一步。

魯賓遜這個人物告訴了我一個道理:只要有決心和戰勝困難的信心,無論有沒有工具,無論是怎樣的理想,都可以成爲現實。從現在開始,我要努力學習,向着成功的頂峯努力攀登。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它告訴了我很多道理,你們也買來看看吧!

篇十一: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高爾基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薦一本書,它也是我最愛的一本一一《三國演義》,它的作者就是大名鼎鼎的羅貫中。

現在,我向大家推薦本書的精彩片段一一《草船借箭》。

曹操想要天下統一,便召集八十萬大軍揮軍南下,要除掉孫權。劉備與諸葛亮聯合抗擊曹操。雖然劉備軍隊人數最少,但是他們有足智多謀的諸葛亮、戰無不勝的關羽、勇猛無比的張飛。

可是吳國的統帥周瑜嫉妒諸葛亮的才華,想要除掉他。有一次,他以議論軍事爲藉口,找來了諸葛亮。他要求諸葛亮十天之內造好十萬支箭,可諸葛亮說三天就能造好,並立下軍令狀。

周瑜叫來魯肅,讓他去諸葛亮那兒探探情況。魯肅見了諸葛亮後,諸葛亮向他借了船、軍士和一些草把子,並告訴他這事不能讓周瑜知道。魯肅答應了。

第一天,諸葛亮沒動靜,第二天,諸葛亮還是沒動靜,直到第三天四更時,諸葛亮把魯肅叫到船上,只說是去取箭。這時,二十條船連接起來,朝北岸開去。

這天,大霧瀰漫,諸葛亮吩咐軍士把船擺擺成一字形,並擂鼓吶喊。曹操聽到後,可霧太大,看不清對方是什麼情況,只好叫弓箭手朝射箭。不一會兒,草把子上插滿了箭後,諸葛亮就命令軍士回南岸,並讓軍士大喊:“謝謝曹丞相的箭。”曹操這才知道上了當,要追也來不及了。

回到岸上,魯肅把諸葛亮草船借箭的過程告訴給了周瑜,周瑜感嘆道:“諸葛亮神機妙算,我真比不上他!”

這就是《草船借箭》,全書還有許多精彩內容等着你哦!

篇十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老舍想必大家一定知道吧!我們學習過他的《草原》、《濟南的冬天》、《貓》。也讀過他的《濟南的秋天》、《四世同堂》、《駱駝祥子》。但是《二馬》這部書誰聽過?

《二馬》同樣寫自於老舍之手,老舍大家非常的熟悉,《二馬》這部書你熟悉嗎?難道是講述兩匹馬兒的事情嗎?那你可大錯特錯了!《二馬》講的是一對姓馬的父子。故事發生在倫敦。1840年中英鴉片戰爭,1856-1860年中英第二次鴉片戰爭,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戰爭……這些戰爭中有一個共同的國家——中國和英國。英國是當時的強國,而中國卻是落後的國家,這兩個國家在一起展現了中英兩個國家的國民性不同。這個可以說是對比,老舍先生批判了自己民族的懶惰,不思進取!當時的中國人!你們該睜開眼看一看了,到了該睜眼的時候了!你們該挺挺腰板了,到了挺腰板的時候了!——除非你們願意永遠當狗!

這本書寫於20世紀20年代,中國的革命有所好轉,但是大大不如英國這些國家。《二馬》就是發生在英國的事情。這《二馬》是一部愛情的故事,姓馬的父子喜歡上了溫都母女,這中國和英國人的密切接觸,這更加形成對比。當時是以作者在異邦感受爲基礎寫成的,中國英國眼裏當時是弱國。在書中也有一個明白的中國人,但是他並不積極地去奮鬥和改變,這個人是李子榮。一個明白的人居然不去奮鬥,這是不行的!

老舍原先在英國待過一陣子,這《二馬》也是老舍先生唯一一部以英國爲背景的書籍。老舍先生的思想是進步的。這也是一部有諷刺意義的書籍。

我喜歡《二馬》這部書。

(石雨凡)

篇十三: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我喜歡的書有很多:《格林童話》《愛麗絲漫遊仙境》《勤學故事》《小王子》《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歡的書還是《安徒生童話》。

安徒生童話是我過七歲生日時,媽媽送給我的生日禮物。當我一拿到書時,我第一眼就喜歡上了它。

這本書的封面特別精緻。紅紅的封面,中間的正上方寫着“安徒生童話”五個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還跟着一個男的,那男人雙手伸出,像牽着一件衣服一樣。大街兩邊圍滿了人,人們議論紛紛,好像在議論這皇帝。讓人看起來特別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開書讀了起來,才知道封面畫的原來是《皇帝的新裝》。多麼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歡的還是《賣火柴的小女孩》這個故事。故事中的一個情節給我的感受最深,這是小女孩的幻想,賣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點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後一根,因爲又冷又餓的小女孩在溫暖的火焰中看見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輕輕撫摸着她臉,說:“孫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帶你去個充滿溫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說。最後,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實,小女孩是在充滿溫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凍死的。看到這裏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來,那是怎樣的社會?怎麼會讓人活活凍死?相比之下,我們現在的社會多麼美好,每天過着衣食無憂的生活,還常常抱怨父母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應該了!我們應該好好學習,儘量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獻出一點愛,人間永遠是春天!

我愛讀書,因爲讀書能讓我看到更大更遠的世界,讀書帶給我無窮無盡的智慧與啓迪!

篇十四: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昆蟲記》。

這本書裏主要向我們展示了許多有關昆蟲的知識。每篇文章介紹的昆蟲都十分詳細,描寫得栩栩如生。每次讀完一個個片段,合上書本,腦海裏那些精彩的情節都一幕幕浮現在眼前,內心也泛起了一陣陣波瀾……

這部書是法國作家法布爾一生的輝煌鉅作。法布爾自幼喜愛昆蟲研究,從小就在花叢中撿各式各樣的昆蟲,都把它們裝進自己的口袋。因此,那兩個口袋總是高高的鼓起。在整個研究過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對,但他並沒有就此放棄,甚至爲了觀察一種昆蟲,連續九個小時在洞口前仔細觀察。法布爾似乎連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個關鍵的瞬間,少發現一個重要的線索。

法布爾靠着他那裏頑強的意志力,成功地走進了昆蟲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們的心中。

《昆蟲記》這部鉅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個篇章都語言生動具體;知識豐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寫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爲——松毛蟲。文章主要簡要敘述了松毛蟲的生活習性,製作“產房”和外貌特徵以及其它內容。形象地再現了昆蟲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們應要多接觸大自然,多瞭解大自然,這本書裏的故事就很值得我們好好閱讀和學習。高爾基曾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昆蟲記》也正是我們最好不過的成長的階梯了。

現在學校和家長對我們讀書的要求越來越高,《昆蟲記》這本書載體正是我們“好讀書,讀好書,讀書好”的良好。

我喜歡《昆蟲記》這樣的好書!

篇十五: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再讀《父愛是把鐵鏟》,我的心又一次被它揪得生疼,禁不住淚流滿面。

一個愛打架的兒子無疑是家長的一塊心病,大多數父母認爲這是家庭的累贅,只好聽之任之,反正孩子轉變的可能性不大,何必費力不討好呢?可爸爸沒有放棄,因爲血濃於水的骨肉親情無法使父親對兒子的頑劣和墮落,他相信,再壞的孩子也有好的一面,兒子身上不是缺乏善良和美好,而是缺乏發現善和美的眼睛。於是,父親把自己的愛心變成一把鐵鏟,因爲兒子優點被種種惡劣的表象遮蓋和掩埋,所以這把鋒利無比的鐵鏟鏟走了人見人恨的缺點,孩子那閃光新鮮出土了。

兒子心靈最柔軟的地方被父愛凝成的這把鐵鏟深深觸動了,原來我的父親還沒對自己失去信心,“天生我材必有用”,兒子決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半爲了父愛,一半爲了自己,父親欣慰地笑了,好孩子是誇出來的,父愛是把鐵鏟,幫助兒子剷平前途的路障,給孩子剷出一片輝煌的前程。父親對兒子的希望和信念永遠是供兒子暢通無阻的水泥路面,兒子駕車行駛在用父愛澆築的公路上,那上面滿載着父親的希望和自己的責任。

無意間,我看見在地裏勞作的爸爸的身影,夕陽將他瘦弱的身影拉得老長,像一把鐵鏟。喔,我終於讀懂了父愛,一個對雜草都不肯輕視的難怪對孩子的錯誤總是耿耿於懷,他想讓孩子把優秀變成一種習慣。

我明白了,父親爲什麼要用鐵鏟一鏟一鏟把我的缺點挖出來,原來他只是爲了警告我:“這就是原來犯的錯誤,不能重蹈覆轍了。”原來世界上沒有相同的父親,父愛也不同,我終於讀懂了父愛。

篇十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高爾基說:“熱愛書吧——這是知識的泉源!”;歌德說:“讀一本好書,就是在和許許多多高尚的人談話”。我讀書我快樂,我讀書我幸福!今天,我爲大家推薦一本好書,那就是曹文軒的《草房子》。

曹文軒是當代著名的兒童文學作家,其著名的代表作有長篇小說《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紅瓦黑瓦》、《根鳥》、《細米》等。在這些作品中,我還是比較喜歡他的《草房子》。

《草房子》這部長篇小說,主要講的是一個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銘心、終生難忘的小學生活。小說通過陸鶴、紙月、細馬、杜小康四個同學性格特徵、家庭背景和學習生活的描寫,讓我們感受到了孩子之間毫無瑕疵的純情,以及同學間互幫互助的感人故事。

在這本書中,我特別喜歡那個喜歡追夢的小男孩桑桑。他頑皮可愛,爲了讓自己養的鴿子有個像樣的家,就把家裏用的碗櫃改制成了一個高級鴿舍;他感想敢幹,看到漁船上的人用網捕魚,就把家裏的蚊帳剪開做成一張漁網捕魚;他善良勇敢,在同學受到壞孩子欺負時敢於挺身而出。當然在他身上也有一些缺點:爲了表現自己與從不同,“大熱天穿着棉衣棉褲在校園裏奔跑……”,被人稱爲“腦殘”;爲了耍弄小聰明,放學路上掀翻別人停在路邊的自行車,並用腳亂踹,結果招來別人一頓痛打……

我喜歡《草房子》,是因爲它真實地描寫了那個特殊年代痛苦並快樂着的校園生活。正如作者所說:“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痛苦,重要的是面對挫折的勇敢與坦然。”

我喜歡《草房子》,是它讓我想明白了父愛的偉大、同學之情的珍貴、校園生活的美好!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中都有一個多彩的《草房子》,那就是我們金色的童年!這就是我爲大家推薦的好書《草房子》,你喜歡嗎?

篇十七: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尹溵梓

我喜歡一本書,名《叫青銅葵花》是曹文軒先生寫的,由北京少年兒童出版社出版。

內容描述了一名鄉村男孩—青銅與城市女孩—葵花的故事。青銅在一次大火中把聲帶燒壞,說不出話,但最後又憑着對葵花的思念大喊一聲“葵花”

其中有一個情節讓我印象深刻,誰去上學?

這一段講了家裏只有一個上學的名額,家裏想讓青銅去,但是青銅不願意。要把機會讓給葵花,葵花又要讓給他。青銅最後想了一個方法,把一顆紅杏仁和綠杏仁放進一個瓦罐裏,誰摸到了紅杏仁誰就去上學。最後葵花摸到了,於是家裏就讓葵花去上學了。青銅則摸到了綠杏仁仁,他笑了,奶奶,爸爸,媽媽都望着他,他還在笑,但已含了眼淚,他永遠也不會說出這裏頭的祕密。

還有一段也讓我印象深刻,葵花上學放學時都是青銅護送,一是怕地滑摔倒,二是怕嘎魚欺負葵花。嘎魚與青銅一般大,也不上學,卻不是家裏沒有錢,而是不好好上課學習,鬧事打架,一個不少,今天打這裏,明天打那裏。每天葵花上學放學的路上,嘎魚常將他的“小弟們”那羣鴨子堵在路上,還時不時回頭看一眼,一直在找空子,不過一學期過了都沒有找到。

看完這本書,我的內心好似在說。也想要有個哥哥,能夠在我有困難時保護我,當我專心看完了之後,眼淚一滴滴流下來,落在書上、桌上、地上,不僅僅是因爲這本書被青銅葵花深深的兄妹感情感動。更多是因爲最後一幕,青銅因爲葵花回來,他不惜將自己燒壞了的生帶,再喊一次:“葵花”

世上的兄妹有許多,但敢問像青銅和葵花這樣的兄妹又能有多少?

篇十八: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真好!我有一本英國笛福與崔鍾雷編寫的《魯賓遜漂流記》,它在我不計其數的書籍中,最受鍾愛的。

初讀完《魯濱遜漂流記》讓我知道了書的大概內容,本文講述一個英國人,從小有着航海夢。長大後遇到了機會,多次出海沒有一次沒遇到風暴,其中一次風暴把他衝到了一個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他就在這個島上生存了下來,他蓋了“房子”,養了牲畜,有了傭人……他就這樣在這裏住了二十八餘年,背井離鄉三十五餘年,最終返回故鄉的故事。

爲什麼我那麼喜歡《魯濱遜漂流記》呢?因爲魯濱遜在無人島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敗一個人求生的意志,而魯濱遜卻生存了下來,而且在島上擁有了無盡的“財富”,他的這種精神不正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嗎?

爲什麼我對魯濱遜那麼敬佩呢?因爲讀到了“誰的腳印”這一章節時,魯濱遜不畏強敵,救下了一個白人,給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愛心和極強的正義感,難道不值得我對他敬佩嗎?

爲什麼我那麼讚揚他的精神呢?因爲他很堅強。如果他在求生的過程中,沒有半途而廢、輕言放棄,否則,他還會得到求生的機會嗎?他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難道不值得我去讚揚嗎?

這本書對我的影響和啓迪也是極大的。

讀書前,我的意志極其薄弱,會輕易放棄,會輕易說“不”。讀書後,我的意志變得開始堅定,別人與我爭論時,我會堅持自己的見解觀點,遇到困難不會輕易放棄。只要有一絲希望,我都會緊緊抓住。

高爾基曾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不正是嗎?一本好書可以使一個人受益終生。“書”讓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篇十九: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自然萬象》,這是一套科普類的百科全書,書中圖文結合,不但可以通過文字去了解,還有精美的圖片讓我欣賞自然奇觀,讓我感到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識。

打開這套書,我就像踏上了驚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奧祕,書中的內容都是我從未聽說的科學知識和道理,比如:天文現象、奇特地理、氣象變化與奧祕、自然災害等都是我最喜歡讀的。

通過閱讀這本書,我知道了我們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陽系,太陽位於太陽系的中央,是離我們最近的恆星,還包含八顆行星,一百多顆衛星以及數不過來的彗星、小行星,太陽的引力使其他的星體都圍繞着它運行,大家一定認爲我們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廣闊的海洋與陸地,我們想去一個很遠的地方,做飛機都要很長時間,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這樣,那同學們肯定認爲太陽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還有更大的,上面還有個銀河系,還有宇宙,和無邊無際的宇宙相比,銀河系簡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塵埃,圖片中的一個小黑點,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們豈不是顯得更加渺小,嚇得我趕緊合上書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腦已經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來,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現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發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類利用現代科技怎樣改變天氣及地貌,這些新奇的知識,一下子解開之前的很多疑惑,讓我對它更加愛不釋手。

這本書現在已經閱讀完了,沒看到它的時候,我就像那個坐井觀天的小青蛙一樣,只知道頭頂上那片天就是整個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麼大,現在,通過閱讀這本我最喜歡的書,也已經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學到了更多的知識。

篇二十:我最喜歡的一本書600字作文

星期六晚上,我坐在牀上讀着《安徒生童話》中《賣火柴的小女孩》,我的淚水就如外面下着淅淅瀝瀝小雨一樣,小女孩悲慘的命運充滿了我的整個腦海,讓我悲傷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故事的主要內容:在一個萬家燈火通明新年的夜裏,天上下着鵝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經很少了,大家都圍着火爐吃東西……。可賣火柴的小女孩還要光着腳,穿着單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賣她還沒賣完的火柴,因爲她不賣完就不準回家。這時她又冷又餓只好在一個牆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別人家圍着火爐熱鬧的樣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媽媽和老祖母。可是,在點燃火柴的那一刻,她想象自己坐在火爐旁、吃着香噴噴的烤鵝,最終她走向了沒有飢餓和憂愁通往天國的小路,和奶奶一起在天國幸福快樂地生活着。她一生最幸福的時刻就是點燃火柴,幻想幸福的那一刻,可是隻有那一刻是幸福的……

讀到這裏我的眼眶溼潤了,多麼可憐的一個小女孩啊,在萬家團圓的新年之夜,而她卻一個人光着腳流浪在街頭賣火柴,如果她在我身邊我定會把她帶回家裏給她吃的和穿的,讓她不在在寒冷的街頭挨餓受凍。今天我們生活在一個溫暖的家庭裏,吃着爸爸媽媽做得香噴噴的飯菜,穿着漂亮的新衣服,看着內容豐富多彩的電視節目,過着衣食無憂的生活,而我們這些快樂和幸福對她來說都是那麼遙不可及,想想我們平時真不應該埋怨爸爸媽媽這樣或那樣啊!

讀完這個故事讓我明白了:我們從今以後好好珍惜現在的美好生活,同時更應該好好學習,學習更多的知識才能掌握更多的本領,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才,這樣才能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正如《愛的奉獻》中歌詞唱到: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會變成美好的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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