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俗一個定義作文
“嘿!你俗不俗啊!用手機用個三星,屏還這麼小!”孫朝我笑道。
“啊?”是十分不解,“三星不是手機行業巨頭嗎?”
“哎,咱都用蘋果啦,”孫一臉嫌棄地朝我一擺手,“對你這種……講好聽點—俗世奇人,真無語。”
俗?我哪兒俗?不説我舉止談吐言行文雅,好歹也不“俗”啊!
一段時間後,我才明白了—不跟“潮”叫“俗”。同學們天南地北地用網絡語言聊天我聽得雲裏霧裏。他們經常講自己“不俗”。不俗的意思,不是雅嗎?可是,我不覺得他們雅。
在我腦海裏,俗有一個全新的定義,這個字可以恰當地用在一類人身上,號稱中華第57族的—“低頭族”。地鐵,公交、火車上低頭看手機的人佔了很大的比例,甚至在出租車裏,騎車時,很多人的手指都是在手機屏幕上滑動的。我覺得這些人才是所謂的“俗世奇人”。一個小小的,薄薄的,可以握在手裏的一個小“盒子”竟然可以把幾億人的目光長時間聚焦在它身上。有數據顯示,僅在美國—平均每人每天低頭看手機的時間—説來真的不可思議—長達7個小時!有一句話説得真好: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我在看着你,你卻在看着手機。
每天我都能看見那些離世界“遙遠”的人,更令人無法相信的是—課堂上也有!不僅是在上作文課時的同桌,平常學校裏也有!我的小學同桌,支某某,控制着我們班裏的一個大集團:“支乎反師部隊”。我們班在五樓,辦公室卻在一樓,支在每層樓每個樓梯口設置“便衣警察”,只要老師往班級方向走,他們發現了,立即會喊:“X老師好!”上一層的同學聽見了,立即回去向支報信。支幹嘛呢?他趁老師不在時,玩手機呢!班裏大多人都是他的眼線,我因為被稱為“俗人”沒被錄用。直到有一天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向班主任彙報了這件事,班主任聽了很氣憤,按照我的主意,讓英語、數學老師找藉口把支的眼線全調到了辦公室,出其不意來到班裏,看支正低頭盯着手機,逮了個正着。看見我之後輕蔑地説:“吾豈能與俗人一般見識耶?”我眉頭一挑:“你花那麼多錢僱眼線就是為了玩幾分鐘手機,你不更俗嗎?”
潮者與低頭族謂不潮,不低頭者俗,疏不知其更俗耶!
再遇到低頭族,我只會默笑:“吾豈能與俗人一般見識耶?”
垂直雙眼盯愛鳳“ipone”,抬頭眼迷視線空。
踏入網絡近自然,這樣為人才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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