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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行動方案(通用8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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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2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行動方案

2022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行動方案(通用8篇)

爲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和《XX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要求,切實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上級關於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訓,嚴格執行《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按照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注重長效原則,以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爲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強老舊農村住房安全長效管理,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風險隱患,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二)目標任務。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對用作經營農村房屋的重點排查。20XX年5月底前,在重點排查的基礎上,基本完成對農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和對存在安全隱患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的重點整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目標任務,同時,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規範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不斷提升農村房屋設計建造和質量監管水平。

二、工作任務

按照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行政村具體排查、相關職能辦公室負責指導的方式,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評估或鑑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分類集中整治,壓茬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開展摸底排查。由各分管領導牽頭,組織鎮安辦、建管所、國土辦、水利辦、民政辦等職能辦公室和行政村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區分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自住和經營兩種使用方式,充分運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所有房屋的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做到排查一處、登記一處。充分運用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覈驗等成果,提高排查效率,避免重複排查。對排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

1、分類登記統計。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以村爲單位,全面動員村(居)兩委幹部、駐村工作隊、駐村幹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數據,對本村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登記統計,摸清區域內房屋底數及房屋責任主體、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2、集中重點排查。村級作爲排查任務主體,有針對性的對利用農村房屋開設的農家樂、民宿、飯店、茶樓、商鋪、倉儲作坊等涉及人員聚集使用的經營性房屋和學校、農貿市場、衛生院、加油站等集鎮人員聚集場所的房屋進行重點排查,對存在房屋安全隱患的作出初步判斷。重點排查以下幾種類型:一是建設年限長、標準低、質量差,且明顯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經加層、改建擴建的房屋;三是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房屋;四是使用預製板的房屋;五是存在採用易可燃材料彩鋼板搭建、消防設施配備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房屋;六是位於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災害隱患點的房屋;八是農貿市場、加油站、學校等人員聚集使用的經營性場所。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開展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村(居)結合實際對轄區內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鎮建管所負責指導房屋結構安全排查;鎮安辦負責指導農村房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鎮國土辦負責指導對房屋選址是否位於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周邊安全進行排查;鎮水利辦負責指導房屋選址是否位於洪水災害隱息點及周邊防汛安全情況進行排查。20XX年5月底前完成。

(二)安全評估鑑定。按照“一篩二核三鑑定”程序開展摸底排查。一篩:各村(居)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採取“一看二查三定性”(一看:看現狀,二查:查資料,三定性:有無違規搭建、加層、改變用途、經營許可等)的方式開展篩查。非經營用房按照“基礎穩定、周邊安全、牆不歪閃、房不漏雨、排水通暢、柱樑無腐朽、節點無脫落”基本原則開展篩查;其他經營性用房,在滿足基本鑑定原則的同時,還需滿足行業許可、設施齊備、符合規範、絕不超載的原則開展篩查。二核:各村篩查結果判定不準的,由鎮安辦、建管所、國土辦、水利辦等相關職能辦公室牽頭,按照行業標準和安全性能鑑定技術導則組織開展覈查。三鑑定:在“一篩二核”基礎上,對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由各分管領導牽頭,組織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聘請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及時開展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鑑定。

(三)分類集中整治。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責任主體,各行政村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房屋安全管理,鎮級相關單位和各職能辦公室負責監督指導行業安全生產,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紮實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1、分類制定處置措施。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予以拆除,該加固的及時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未經許可改擴建、採用彩鋼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經評估或鑑定不能繼續使用的,要及時責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且經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但長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採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範措施;對於有保護價值且存在安全隱患的傳統建築和民居,及時上報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和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商評估,暫時無法完成整治的,可先進行安全警示和掛牌保護,條件允許後再進行維修加固或修繕,不能搞“一刀切”式簡單拆除;對於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地質災害隱患和洪水災害隱患的房屋,由相關職能辦公室負責指導隱患防範治理工作。

2、抓好重點整治。由各分管領導牽頭,組織鎮安辦、建管所、國土辦、水利辦、民政辦等職能辦公室和行政村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爲重點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落實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的主體責任,積極爭取上級行業主管部門技術指導。鎮、村兩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3、統籌城鎮老舊小區整治。在此次排查農村房屋的基礎上,對社區老舊小區納入排查整治範圍,並與農村房屋排查整治同步進行。

4、全面整治。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監管指導責任,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統籌相關政策、項目和資金,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制定整治計劃,建立整治臺賬,有序推動整治工作,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四)建立長效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結合,加快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保障羣衆合理建房需求。推動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完善上下聯動監管體系。加強農村房屋設計、建築工匠培訓、施工隊伍管理,提升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加快完善“數字農房”信息管理平臺,逐步實現農村房屋建設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由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推進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各分管領導牽頭,統籌協調各職能辦公室和行政村開展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時,做好經費保障,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

(二)強化技術保障。切實加強技術指導,擬定於近期召開下兩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動員大會,加強參與人員的業務培訓,鼓勵引導學校、衛生院等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技術服務工作。對排查發現難以認定其安全等級或條件的,可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或專業技術人員開展隱患排查、評估鑑定、設計服務等工作。下兩司法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等工作,下兩派出所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應急體系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細化責任分工。按照“屬地管理、歸口負責、專業鑑定、行業審查”的原則,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緊壓實鎮級相關單位和各職能辦公室責任,形成農村房屋安全管理部門合力。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進一步強化監管。建管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易地搬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完善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加強對農村城鎮違規違法建設的依法處理工作;安辦負責指導農村範圍內的礦山、加油站、煙花爆竹、工礦企業房屋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指導學校幼兒園房屋、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配合縣級行業主管部門指導農村人員聚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國土辦負責指導地質避險搬遷、城鄉建設用地項目房屋安全排查,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業生產設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食藥站負責指導全鎮農貿市場隱患排查和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派出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等特種行業許可證複覈及隱患排查整治;民政所負責指導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水利辦負責對房屋選址是否位於洪水災害隱患點及周邊防汛安全情況進行排查;文化站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對有保護價值且存在安全隱患的傳統建築和民居進行安全警示和掛牌保護;衛健辦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交通辦負責指導城鄉客運站及公交站臺安全隱患排查;各行政村具體負責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其他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有關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鎮紀委和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對各行政村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強督促指導,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爲、亂作爲的,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五)搞好宣傳引導。各行政村要利用村村響廣播、宣傳橫幅等多種載體,廣泛宣傳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使廣大羣衆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羣衆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充分利用微信公開羣等各種宣傳手段,定期宣傳通報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輿論氛圍。

篇二:2022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行動方案

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江蘇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強化我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全面排查整治各類隱患,築牢安全生產防線,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集中用兩年左右時間,把防控重大風險、遏制重大事故作爲重中之重,聚焦重點排查整治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爲,夯實基礎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堅決遏制建築施工生產安全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事故總量,爲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軌道交通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

嚴格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指南》,進一步規範參建各方安全管理行爲,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強化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及監控監測工作,建立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制度,以盾構區間、高支模、深基坑等施工環節爲重點,突出大型起重機械、支護防護的安全管理,逐項排查、逐項整治,切實消除事故隱患,尤其是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節點工程以及穿越特殊地質條件或複雜地段的工程等,應建立專項風險管控方案,嚴格按相關工作流程組織實施,實行重點管控。以“政府購買第三方技術服務”的方式,開展質量安全檢查和狀態量化評估。按照“全面識別、重點管控、各負其責、強化落實”的原則,細化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項目關鍵節點風險管控內容,嚴格風險管控程序,嚴格開展關鍵節點施工前的條件覈查。

(二)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治理行動

認真落實《江蘇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20XX版),工程參建單位要建立健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加強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編制、審查、論證、交底和驗收等環節管理,嚴格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作業,確保危大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受控。建立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全論證專家在線選取、評價制度,運用信息化方式建立在線隨機選派專家、跨區域專家交流、危大工程驗收環節專家回訪等機制,切實提高專項施工方案論證水平,保障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狠抓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排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工程、拆除工程、鋼結構工程、起重機械等危大工程,以及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高風險作業環節,“逐企業、逐項目、逐設備”精準排查各類風險隱患。工程施工單位要建立危大工程隱患臺賬,明確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分級分類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堅決防止隱患變成事故。

(三)開展建築施工機械專項治理行動

加強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程序管理,開展建築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完善建築起重機械聯動監管機制,加強建築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技能提升培訓。重點檢查施工總承包、安拆、監理、檢測檢驗等單位在建築起重機械(含高處作業吊籃、附着式升降腳手架)進場、安裝、檢驗檢測、驗收、拆卸(附着、加降節)、使用等環節的管理職責落實情況;建築起重機械使用過程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及持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行爲”管控情況;建築起重機械基礎、附着裝置、安全裝置等實體質量安全檢查情況;翻新機、套牌機,以及設備產權信息弄虛作假等行爲檢查情況;建築起重機械定期維保質量管控情況;建築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技能提升培訓情況。按照省住建廳工作部署,開展檢測不良行爲採集、認定、記分、錄入等工作。加強施工現場的施工機動車輛管理,禁止施工現場使用未依法註冊登記或定期檢驗的施工機動車輛,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起重機械租賃(安拆)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條件覈查和其它設備產權真實性延伸覈查。

(四)構建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開展安全生產風險報告工作,建築施工企業要針對企業類型和項目特點,全面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從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和施工現場兩方面摸清較大以上安全風險底數。要科學評定安全風險等級,針對不同等級安全風險,從組織、制度、技術、應急等方面進行有效管控。工程參建單位要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實際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清單、隱患清單、責任清單,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並將責任逐一分解落實,持續開展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隱患排查,尤其要強化對存在重大風險的項目、環節、部位的隱患排查,堅決把隱患消滅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醒目位置和重點區域分別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製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及時準確公佈存在的重大風險及管控措施等內容。同時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確保作業人員掌握安全風險的基本情況及防範措施。工程參建單位要增強風險應急處置能力,根據項目事故風險特點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內澇、颱風等風險,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儲備必要的醫療應急裝備和搶險救援設備,定期組織預案演練。加強應急值守工作,遇到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妥善處置。

(五)全面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

推動企業編制企業版質量安全手冊,實現質量安全手冊制度覆蓋更多項目。要把貫徹落實手冊與日常監督檢查、建築工人技能培訓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推動手冊制度落地見效,真正將質量安全管理要求落實到每個項目、每個企業和每個員工。國有企業和重點企業要帶頭編制並落實手冊要求,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落實關鍵人員責任,工程參建單位安全生產關鍵人員,特別是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深入學習手冊內容,切實發揮手冊工具書或工具箱作用,將手冊要求落實到每道工序、每名員工、每個崗位,使每一名項目實施人員都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什麼時候做、怎麼做,確保職責到崗、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強化高處作業安全防範措施,建築施工企業要依法依規使用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切實改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做好各類臨邊洞口作業、攀登與懸空作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和操作平臺作業等環節安全防護和管理,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鼓勵工程參建單位應用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加快淘汰和限制使用危及生產安全的落後工藝、設備和材料。加快推廣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術產品,輔助和替代“危、繁、髒、重”的人工作業,實現“機械化減人,自動化替人”,降低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風險。加快推進智慧工地建設,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安全技術防範水平。

(六)全面發揮重點工程項目和國有企業示範帶頭作用

政府投資工程參建單位要模範遵守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不得未批先建、邊建邊批,不得以會議審議等非法定程序代替相關審批。要落實建設資金,保障合理工期和造價,確保工程效益和安全生產。政府投資工程要實行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建設,積極推進智慧工地管理,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示範工地,發揮好政府投資工程典型示範作用。國有建築施工企業要發揮示範帶頭作用,帶頭做到“五落實”、“五到位”,帶頭抓好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構築安全誠信體系,實現企業安全標準化。

(七)加強既有建築裝修改造工程安全監管

既有建築產權單位(人)承擔既有建築改造裝修工程的安全首要責任,督促工程參建單位和人員分別承擔相應安全責任,確保既有建築改造裝修工程施工安全。設計和施工單位在設計、施工前應全面覈查建築安全現狀,科學制定設計、施工方案。強化源頭管控,嚴禁賓館、飯店等公衆聚集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擅自改變經營場所建築的主體和承重結構,嚴禁違法違規拆改建築主要承重構件、抗震措施、防火措施和超過設計標準增大荷載等行爲。街道(鎮、開發區)要將既有建築改造裝修工程納入網格化管理體系,開展安全監督巡查,構建既有建築裝修改造工程第一時間發現報告機制,充分發揮社區網格員、物業管理服務人員、綜合執法人員等前哨作用,及時制止擅自敲牆砸柱、擅自改變承重結構、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等違法違規行爲,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要與“兩違”專項清查工作有效銜接,堅持治理存量、遏制增量兩手抓,重點對建造年代較早、長期失修失管、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破壞主體或承重結構的房屋,以及擅自改變用途、違規用作經營(出租)的人員聚集場所優先排查。對排查發現的違法建設行爲,要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堅決打擊,依法嚴肅查處。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第一時間清人、停用、封房,並根據實際情況科學、精準、分類實施整治。要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局面,全面排查建築立項、用地、規劃、施工、消防、特種行業等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嚴格按照法定責權,依法依規實施整改。

(八)全方位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爲

大力整頓違反建設程序行爲,建設單位要嚴格遵守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應招盡招,不得規避招標。建設單位要按照基本建設程序,依法辦理建設手續,不得“邊審查、邊設計、邊施工”。大力整治發承包違法違規行爲,建設單位要依法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不得肢解發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依法承攬工程,不得圍標串標、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承攬業務,不得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出借資質。建設單位應將質量檢測業務依法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應出具真實準確的檢測報告。加大違法違規行爲查處力度,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等相應行政處罰。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和人員,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加大處罰力度。加強安全信用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及時曝光違法的單位和個人,公開處罰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18日—5月20日)。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江蘇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蘇建安生〔20XX〕92號)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具體細化落實方案,全面動員部署治理行動。

(二)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5月18日—20XX年12月)。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要按照本實施方案和細化落實方案,組織開展治理行動。圍繞治理行動重點任務,於20XX年7月底前,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整改。

(三)重點督導階段(黨的二十大召開前後關鍵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成立督導檢查組,對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各有關單位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回頭看”,對前一段工作實施層級檢查和重點項目抽查,進一步壓實工作舉措,全面整治問題隱患,確保安全形勢穩定。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持續開展治理行動,採取全面排查、重點抽查、層級督查等方式,鞏固隱患排查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完善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監管政策措施,推動治理機制常態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處室和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分管領導任成員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市推進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充分認識治理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樹牢安全生產底線思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的工作機制,做到專題研究、認真部署、強化責任、及時總結,確保治理行動取得實效。要將治理行動與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等重點工作相結合,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治理行動過程中,要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持“屬地檢查爲主、上級抽查爲輔”的原則,避免短期內重複檢查、增加基層負擔

(二)強化責任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加強層級監管,督促指導所轄縣區紮實有序開展治理行動,層層壓實責任。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要做到領導幹部帶頭主動深入基層、深入現場,查找和解決安全生產領域深層次的問題,堅決防止安全生產檢查形式主義,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工程參建單位要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要求認真開展全面自查,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臺賬,分級分類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國有投資工程的參建單位要堅持做好模範表率。各方責任主體要切實壓實責任、相互配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提高監管效能。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鼓勵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方式強化監管力量支撐。創新監管方式,推行“四不兩直”暗訪檢查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模式,加強安全監管和執法銜接,要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逐項跟蹤整改落實,實現閉環管理。對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業和人員,依法依規整頓,確保整改到位。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治理行動的進展和成效,推廣先進經驗,曝光典型案例,鼓勵公衆參與,暢通舉報渠道,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

(五)健全長效機制。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要通過深入開展治理行動,督促企業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提升建築工人安全素質,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加快建造方式轉型,促進安全生產科技進步,構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要指定專人作爲聯絡員,並於5月20前將本地區工作方案和聯絡員報送我局。

篇三:2022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行動方案

根據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省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安委〔2020〕11號)和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迅速開展全省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辦〔2020〕67號)文件精神,爲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紮實推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問題,有效管控各類安全風險,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在我校開展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將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以推進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爲抓手,以堅決防範和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爲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爲主線,以規範安全生產行爲爲着力點,突出重點領域、危險部位、關鍵環節,嚴格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全面提升學校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防範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爲學校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組織領導

爲切實做好學校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經研究,成立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保衛處,其他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成員。

三、重點排查對象和內容

(一)重點排查對象:

學校管理的各類用房,含教學樓、經營性用房、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畢業大廳(會堂)、學生公寓、餐廳等場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築。

(二)重點排查內容: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

2、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變結構佈局,改建擴建的房屋;

4、“四無”違法建設的(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

四、成立專家組

爲有效推進我校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根據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處、土木工程學院、建築學院、後勤服務中心、保衛處、建築設計院相關人員組成的技術專家組,將依據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制定的排查標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和技術標準,對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內容,集中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五、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20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關單位要對照排查內容,全面澄清校園內房屋建築底數(含所有臨設、房屋類型、結構類型、建設年限、設計標準、施工協議)。並對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進行自查,主要自查內容爲:人員密集場所中的“四無”建設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佈局、違法改建擴建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的房屋,對自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建立並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各相關單位要進行梳理彙總,提出初步的處置意見,並上報至專家組。

(二)集中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專家組要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對相關部門房屋建築安全自查隱患排查情況逐項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對專家組排查出的隱患問題,各問題單位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強化整改落實,實行跟蹤問效,整改銷號,閉環管理,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確保所有隱患徹底整改到位。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1月30日前)。領導小組將對各相關單位“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各相關單位要以此次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爲契機,結合本單位實際,對房屋建築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極端負責的態度抓好落實。明確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及時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長效安全責任運行機制,堅決杜絕和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相關單位在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排查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完善本單位房屋建築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工作開展情況請於20XX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篇四:2022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行動方案

爲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4。29”倒塌事故教訓,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查處違法違規行爲,規範房屋改建改裝,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馬鞍山市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要求,落實市安委辦、市住建局的相關工作部署,開展慈湖高新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全區城市及行政村(含各社區、留守組和企業)範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區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摸排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區疑似存在安全隱患房屋的複查認定工作,基本完成對用作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自建房重點整治工作,2023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建立常態化房屋安全管理體系。

二、排查整治範圍與內容

(一)農村房屋

1、排查整治範圍

全區各社區、留守組範圍內的所有房屋,包括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重點排查被用於餐飲服務、民宿賓館、批發零售等經營用途的房屋。

2、排查整治內容

主要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審批手續、房屋改造、用能情況、結構安全、地質安全、整治計劃等情況。

(二)城市房屋

1、排查整治範圍

(1)“四無”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

(2)違法改擴建以及擅自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的房屋。

(3)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房屋結構和佈局以及將原有建築物改建改用爲酒店、飯店、學校、養老、體育館、羣租房等房屋。

(4)建築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楊嚴重的房屋,以及城中村、城郊結合部、加層房屋和使用年限超過20年的房屋。

(5)淺基礎房屋和臨近山體、高切坡(含隧道、深基坑)的房屋。

(6)採用預製多孔板樓(屋)面的磚混結構房屋,大跨度結構的房屋,在裝飾裝修過程中破壞房屋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有較大變動的房屋等。

2、排查整治內容

(1)房屋結構安全情況。重點是承重牆體、樑、柱、板等部位有無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基礎是否有沉降變形,主體結構是否有傾斜,以及外牆飾面、懸挑結構、女兒牆有無脫落墜落危險等。

(2)建築物周邊安全情況。重點是周邊場地、山體有無沉降、開裂現象,房屋及周邊永久性建築邊坡排水系統是否正常。房屋建築是否處在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地裂縫、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影響區域。

(3)房屋使用安全情況。重點是裝飾裝修是否存在損壞主體結構、改變使用功能、增加房屋荷載以及違規搭建加層等情況。永久建築邊坡坡頂、坡腳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情況。

(4)違法違規建設情況。重點對建造年代較早、長期失修失管、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破壞主體或承重結構的房屋,以及擅自改變用途、違規用作經營(出租)的人員聚集場所優先排查。對於排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嚴格按照法定責權,依法依規實施整改。

三、部門分工和職責

各部門紮實有序推進全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根據職能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

規劃建設局負責牽頭組織全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房屋安全隱患複查認定必要的技術支持,管理慈湖高新區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社會事務部負責全區社區、留守組範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各社區、留守組對管轄範圍內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同時負責對宗教活動、學校、幼兒園房屋、養老機構、文化和旅遊、醫療等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制定各社區、留守組管轄範圍內的危房整治方案。

經貿發展部牽頭全區企業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各部門按照防疫包保分工,督促包保企業進行自查;

土地徵遷事務局負責徵遷地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並制定危房徵遷方案,優先將危房納入棚改計劃。

應急管理局、消防大隊負責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公安分局負責旅館業經營場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經營場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

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負責查處房屋使用人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確定的房屋用途的行爲並督促整改;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

城市執法局負責對“四無”房屋和違法違規建設進行查處;

財政審計局負責將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

法律顧問負責政府有關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強化法治保障。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啓動摸排階段(20XX年5月底前)

各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安全主體責任人。各部門按照分工職責進行全面摸排,排查結果及時彙總並上報規劃建設局。同時,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

(二)複查鑑定階段(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

規劃建設局對排查上報的有安全隱患的房屋,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專家進行復查認定。

(三)整治落實階段(20XX年5月至2023年5月)

堅持邊排查、邊鑑定、邊整治,根據安全隱患排查和鑑定結果,對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分類處理。

1、對鑑定結論爲危險的房屋:鑑定結果爲A級、B級的,應根據鑑定單位意見採取處理措施或觀察使用;鑑定結果爲C級的,應根據鑑定單位意見加固處理後使用或停止使用;鑑定結果爲D級的,應停止使用或整體拆除,並掛牌提示,不得轉讓出租。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及時動員人員搬出。

2、對存在局部安全隱患的房屋:如房屋主體結構雖無安全隱患,不會發生整體垮塌,但存在外牆飾面、懸挑結構、女兒牆有脫落墜落等局部安全隱患的房屋,應告知房屋所有人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3、對排查出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集中連片需要進行拆除或綜合整治的危險房屋,優先納入本地棚戶區改造計劃。

4、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清單”問題的整改銷號。

(四)鞏固提高階段(2023年5月)

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加強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我區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篇五:2022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行動方案

根據《中共xx市建陽區委辦公室、xx市建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建陽區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潭委辦[2020]15號)精神,爲全面消除房屋結構安全隱患,深刻吸取XX“3。7”XX酒店樓體倒塌事故慘痛教訓,進一步加強房屋安全管理,嚴防此類事故發生,按照區委、區政府統一部署,即日起開展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及時徹底地整治房屋結構安全存在的各類隱患,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工作緊迫感,堅持“零容忍”的整治態度,聚焦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問題,採取堅決、果斷、務實、管用的措施,一個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徹底消除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堅決剎住危及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房屋安全隱患問題,讓人民羣衆“住有所居、居者皆安”,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局成立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研究部署專項行動工作,協調解決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張盛貴同志擔任。成員有:趙建華、甘雅雯、林益超。

三、排查重點

根據區委、區政府文件精神,我局在區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工作中,負責包片童遊街道,協助童遊街道對轄區內的房屋結構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重點是以下類型:

1、疫情隔離觀察場所(包括政府、企業指定或租住的房屋,以及工地臨時建設的板房等)、定點醫院以及已開工復工項目復工人員集中居住場所的房屋;

2、無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擅自加層夾層、分隔房間、開挖地下空間、改擴建、以及裝修過程中改柱、改樑、改承重牆的房屋(含羣租房);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廠房);

5、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城鄉結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爲居住使用的廠房;

7、存在建築安全隱患的化工企業、危化品企業等廠房;

8、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9、土坯房、土木結構房屋;

0、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鑑定的C、D級危房。

四、行動步驟

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結束。分爲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3月25日),摸排整治階段(即日起至6月15日),驗收階段(6月10日至6月17日)。

五、處置原則

我局負責查處市場主體審批登記違法違規問題。對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中經有關部門認定爲有安全隱患的上述十類房屋除疫情隔離觀察所及定點醫院外,行政審批股及各市場監督管理所不予頒發營業執照;對已辦理營業執照的,我局將根據有關部門在處置中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理結果,吊銷相關經營單位的營業執照。

六、工作要求

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審批股及信用與網絡交易監管股要認清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統一到區委、區政府專項行動工作的要求上來,按照本局工作職能做好監管、查處工作。

篇六:2022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行動方案

各社區,街道各部門:

根據全省、市、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議精神,爲認真吸取福州“2·16”房屋坍塌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結合本街道實際,現就組織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於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XX〕11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住建局等七部門關於全市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泉政辦〔20XX〕18號)和《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住建局等七部門關於全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泉豐政辦綜(20XX)31號文件要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街道落實”的原則,按照“動員部署、摸底排查、處置整治、建立長效”四個步驟,集中開展爲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0XX年5月底前,在我街道轄區範圍內開展地毯式、拉網式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摸清情況、建立信息檔案,同步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

2、20XX年2月底前,基本消除重點區域房屋安全隱患。

二、排查標準

根據區政府下發的《泉州市房屋安全隱患自(排)查手冊》,明確排查標準進行排查。自建房應確保“一戶一表”,非自建房可以樓棟爲單位填表,業主、社區應在自(排)查後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三、排查要求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排查工作應以公安機關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爲基礎,對轄區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尚未覆蓋二維碼門牌的標準地址,也要列入排查對象,確保無盲區、不漏一幢、不漏一戶。

2、排查範圍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鑑定的危房;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爲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特別是位於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於經營的自建房,要作爲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責任主體業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同時是安全排查的責任主體。

四、工作要求

1、摸底排查工作安排(5月31日前完成)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31日前,各社區居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並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街道城管辦。單一產權的房屋由產權人負責自查,分割產權的房屋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自查,無物業管理單位的房屋以及產權未明確的房屋由社區居委會派專人負責自查。

各社區做好房屋安全建檔工作,做到“一樓一檔”。同時,要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處理有關文件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2)街道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由街道掛點社區工作組牽頭,街道掛點幹部和社區幹部要與區政府派出專家一起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省裏規定要求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實現對整治專項行動的信息化閉環管理。

(3)彙總上報。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排查結果應以社區爲單位形成排查報告和臺賬,屬地社區主要負責人審覈簽字報街道城管辦,由街道城管辦彙總上報區政府。

五、處置整理(20XX年2月29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羣衆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社區要督促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業主(產權人)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社區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採取措施督促業主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社區及城管辦等街道相關部門配合,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聯繫不上業主和使用人的,要立即採取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加強日常巡查等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發單要求業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具體整改方案可由社區綜合專業技術人員意見後指導業主制定。需要進行房屋安全性鑑定的,街道將積極與住建部門溝通,要求其提供安全性鑑定單位名單,供業主選擇。

3、各社區抓好排查後的險情跟蹤和處置。

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社區要及時報告街道,由街道彙總給上級部門進行協調處理,以便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採取措施,設立警示標誌,杜絕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發生。對將危險房屋作爲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推進措施

1、強化組織保障。街道成立由街道主任任組長、街道分管領導、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街道城管辦、物管辦、農辦等部門及各個社區主幹任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街道城管辦,負責抓好統籌協調和推進落實。

2、明確分工。城管辦要指導社區對本轄區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檢查、督查;將各社區報送疑似危險房屋情況彙總後建立檔案,通知專項小組成員單位開展複查,並及時上報區住建局。農辦負責對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進行排查,督促屬地社區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軟弱地基自建房進行整改。派出所要做好對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自建房的抽查管理工作,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中出現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信訪辦要負責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中出現的信訪問題做好信訪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各社區要依據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負責做好轄區內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傳動員、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將轄區內上報的信息收集、彙總後建立檔案;負責將疑似險房情況及時報送街道城管辦,並配合完成複查等工作。專項行動小組成員及時複查,進村入戶開展明察暗訪,督促檢查。

3、落實長效管理。各個社區每月1日前將上個月整治落實情況報給街道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在排查整治期間,各社區要及時上報街道城管辦安全排查整治情況(包括佈置落實、排查數量、有關危房處置情況、排查整治統計表等)。社區、街道無法處置的房屋情況請書面上報,以便街道統一上報區政府進行協調處理。

篇七:2022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行動方案

4月29日,湖南長沙市望城區金山橋街道金坪社區一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事故發生後,習近平總書記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不惜代價搜救被困人員,全力救治受傷人員,妥善做好安撫安置等善後工作;同時注意科學施救,防止發生次生災害。要徹查事故原因,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從嚴處理相關責任人,及時發佈權威信息。近年來多次發生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務必引起高度重視。要對全國自建房安全開展專項整治,徹查隱患,及時解決。堅決防範各類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李克強總理作出批示,要求搶抓黃金救援時間全力、科學搜救被困人員,做好傷員救治,盡最大努力減少因傷致殘和死亡。同時妥善做好家屬安撫等善後工作,實事求是、公開透明發布信息。要認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問責。要督促各地深入排查整治建築行業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爲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嚴防類似事故在我鎮發生。爲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市、縣專題部署會議精神,決定在全鎮範圍內立即開展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認真貫徹落實省委“一改兩爲”大會精神,以自建房屋爲重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對全鎮所有自建房屋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督促落實“四方責任”,即:房屋所有權人主體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屬地村、社(管)區管理責任、鎮直有關部門監管責任,規範房屋改建改裝和合理使用,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強化安全防範,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體系。

三、整治任務

(一)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隱患。聚焦“四無”自建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違規用於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的自建房屋(含內部破壞承重牆等情形)、違法改擴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頂部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的自建房屋等。尤其是重點排查將自建房屋改建改用爲酒店、飯店、學校、養老、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的安全隱患,逐一建檔造冊,實行臺賬管理。對存在非結構性安全隱患的老舊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主體結構造成安全隱患的,要督促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儘快委託安全鑑定,根據鑑定結論採取相應措施處理。對已鑑定爲危險房屋的,要組織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實施解危,在實施解危前,密切關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況,出現險情立即採取相應措施,堅決杜絕人員傷亡事故。

(二)嚴厲查處自建房屋違法違規行爲。清查自建房屋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運營相關的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臺賬。對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損壞的,要組織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嚴厲打擊違法建設、違規改造、擅自改變建築用途等行爲。

(三)規範自建房屋改建改裝行爲。改造自建房屋用於租賃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築物加裝電梯的井道、地基等結構,應當符合建築、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將閒置自建房屋等非住宅改造爲租賃住房的,應當依法依規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保障改造後的自建房屋符合安全標準。

(四)落實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主體責任。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應按設計用途使用房屋,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主體結構。鎮有關部門要指導督促村、社(管)區範圍內無物業管理區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做好無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五)落實自建房屋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各村、社(管)區,鎮直各有關部門要逐步建立對每棟自建房屋審批及建設運營情況建檔立卡,實施覆蓋式動態監管。各村、社(管)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分別督促行政區域和行業領域內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其中:鎮村鎮建設管理服務站負責會同鎮直有關部門指導各村、社(管)區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爲自建房屋建築主體責任人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及時協調推進各協同部門開展專項行動相關工作;鎮教辦負責督促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鎮經發辦負責督促民爆行業廠房等生產用房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鎮宗教辦負責督促宗教活動場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鎮民政辦負責督促養老和福利機構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城關自然資源與規劃分局負責查處房屋使用人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確定的房屋用途的行爲並督促整改;鎮公路站負責督促汽車站、火車站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鎮文化站負責督促文化場館、體育場館範圍內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鎮衛健辦負責督促醫療衛生用房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責任人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鎮農業農村辦負責組織指導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孚玉派出所、鬆茲派出所負責特種行業許可證的管理工作和負責督促酒店(賓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皖西南市監所、孚玉市監所負責既有建築物加裝電梯安全工作;鎮司法所負責政府有關房屋建設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強化法治保障;鎮安監辦要加強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城管執法中隊負責開展違建自建房屋查處力度,要將排查治理自建房違法違規改建以及用作經營等行爲納入日常管理的範圍,加大巡查巡檢力度,發現違法違規問題要提前制止、及時處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成災之前。鎮安監辦、村鎮建設管理服務站、城管執法中隊要加大對非法違法建設行爲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查處力度。各村、社(管)區要推進轄區內集鎮和農村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集鎮和農村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建立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專項行動有效推進。

(六)構建自建房屋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要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要求,注重發揮村、社(管)區作用,推動管理重心下移,統籌建立本地自建房屋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形成鎮政府抓總、鎮安監辦、鎮村鎮建設管理服務站牽頭、鎮直各行業管理部門協同、基層組織末端落實的齊抓共管局面。通過網格化管理體系,逐級細化管理片區,菜單式分類明確影響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的各類情形,壓實屬地安全監督管理責任,保障每個片區有專人巡查、專人負責,及時發現和處置自建房屋安全問題。

四、時間安排

(一)摸底排查(2022年5月至6月)。各村、社(管)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自即日起,要立即對本行政區域範圍內、本單位的所有自建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

1、開展全面排查。各村、社(管)區、鎮直各有關單位結合實際對自建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時要對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

2、突出排查重點。在全面排查的同時,各村、社(管)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對利用自建房屋開設的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超市、農資店、棋牌室、浴室、民辦幼兒園、私人診所、手工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倉儲物流、影院、養老服務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重點排查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3、加強工作報送。各村、社(管)區、鎮直各有關單位於6月15日前將《孚玉鎮城鄉自建房屋調查登記表》(附件2,C級、D級危房需報送,A級、B級房屋無需報送)《孚玉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臺賬》(附件3)報送鎮安監辦和鎮村鎮建設管理服務站;並於12月15日前將安全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報送鎮安監辦和鎮村鎮建設管理服務站。

(二)集中整治(2022年7月至12月)。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爲重點開展集中整治。整改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1、制定方案。各村、社(管)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集中整治方案,明確集中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各村、社(管)區、鎮直各相關單位要及時組織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性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改整治措施和時限。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經鑑定爲D類危房的,立即搬離人員停止使用,由產權人(使用人)限期拆除。經鑑定爲C類危房的,立即搬離人員暫停使用,由產權人(使用人)進行限期修繕加固。整改結果經包保單位驗收同意方可投入使用。一般隱患問題的房屋,由產權人(使用人)立行立改。

4、建立臺賬。鎮、村二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三)鞏固提升(2023年)。各村、社(管)區、鎮直各相關單位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礎上,健全自建房屋全過程管理制度,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和隊伍,持續動態推動安全隱患房屋改造,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建立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爲統籌推進我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決定成立由鎮長爲組長的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附件1)。各村、社(管)區、鎮直各有關單位應成立相應的自建房屋安全整治工作機構,落實監管責任,組織房屋安全排查,明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違法違規行爲處置工作流程和責任單位,督辦危房產權人和使用責任人落實危房整治措施,確保房屋安全整治各環節工作落實到位。

(二)做好宣傳引導。各村、社(管)區、鎮直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微信等網絡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積極宣傳各地在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三)嚴格責任追究。凡發現隱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區、有漏洞,問題整改不精準、不果斷、不及時、不到位,工作沒有形成閉環的,要通過誡勉談話、約談等形式進行嚴肅處理;今後凡出現自建房安全事故責任的,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逐一進行責任倒查,要壓實主體責任。綜合運用執法、曝光等手段,督促責任主體將自建房安全職責落到實處。

篇八:2022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行動方案

爲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廳《關於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x·xx”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訓,持續紮實開展“三零”單位創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査整治,用x-x年

二、目標及

立即對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

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鎮房屋基本信息數據臺帳。

(一)重點排查(xxxx年xx月-xx月)

各村、社區要按本村、社區所在區域進行全面排查。

1、農村區域。重點完成對兩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用作經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賓館、旅館、飯店、餐館、商場、市場、超市、會議室、戲臺,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託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公共娛樂場所、客運車站侯車廳(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2、城鎮區域。重點完成對四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三是對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四是對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對以上六類重點房屋排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立查立改,並建立健全本村、社區農村房屋建設相關數據臺帳。

(二)重點整治、全面排查(xxxx年xx月-xxxx年x月)

一是在xxxx年全面完成六類重點房屋安全隱患排査基礎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

二是全面完成對六類重點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鎮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城鄉房屋檔案臺帳。

(三)全面整治(xxxx年x月-xxxx年xx月)

基本完成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城鄉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建成城鄉房屋數據臺帳,實現全鎮房屋規範化管理。

三、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統籌全鎮各方力量,通過政府購買務等方式,聘用、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

各村、社區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全覆蓋、網格化排査和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城鄉房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違法建築、危險建築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築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築情況。以違法建設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爲重點,全面排查各類房屋用地、規劃、建設、消防、設施設備等相關手續辦理和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危險建築情況。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製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外掛保溫層、裝飾線條、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並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

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

建築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築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等;

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於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實施路徑

農村分兩條路徑排查:村莊按照城鄉結合部、鎮區和集鎮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徑排查;

村莊內房屋按照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城鎮房屋按照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人員密集場所、改擴建活動多發區域、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及老舊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逐類逐房列出清單,有序開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檔案和數據平臺。

排查人員逐房填寫信息採集表,建立城鄉房屋信息檔案。農村房屋信息錄入國家管理平合,實行分類編號登記。城多房屋信息錄入“數字房產”平臺。

(二)實施精準整治。

各村、社區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幹部會同各村、社區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區分安全、一般安全隱患和嚴重安全隱患。

對研判結果爲安全的房屋、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經鑑定爲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檔案。

對研判結果爲一般安全隱患的住房,依據隱患清單,分類提出整治清單。對研判結果爲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提出鑑定建議。

對研判結果爲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鑑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住房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房屋,委託專業機構進行鑑定

對加建、改建、擴建以及結構形式複雜、x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鋼網架,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的,全部進行技術複覈,存在安全隱患的要進行安全鑑定,提出整治要求;

無相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的,直接進行安全鑑定。

3、分類整治。根據研判和鑑定結果,列出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對照清單開展整治,對重點隱患立查立改,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對照清單,按要求限期整治;

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鑑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無法加固修繕的予以拆除。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爲,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4、整治驗收。經營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患整治,由縣領導小組組織驗收;

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由鎮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組織驗收。縣、鄉、村三級都要建立健全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鎮人民政府統籌領導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和各片片長爲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包村幹部爲成員的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導考覈。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建設辦,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各村、社區要按鎮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積極配合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本村、社區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重點整治合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鎮人民政府。

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鎮人民政府和村、社區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明確部門職責。根據縣人民政府安排,縣直各有關單位爲此次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進行指導和服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指導城鄉住房和直管公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和城市房屋數據平臺;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工貿行業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擴建改變用途行爲的審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分工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縣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羣等多渠道廣泛宣傳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羣衆增強房屋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羣衆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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